党史知识问答

党史知识100问 (七)

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量:253

党史知识100

(七)


61.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开展整风运动?

遵义会议后,中国共产党已经发展成为巩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取得的成绩是伟大的,但是,党内还存在许多严重问题:1.党的历史上的几次“左”右倾错误虽然被纠正了,但未系统总结。2.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不正之风在党内严重存在。3.抗战爆发后,党吸收了许多出身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新党员,他们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这也为党内滋长不良思想作风提供了土壤。上述问题如不解决,解放区的困难就无法克服,中国革命就不能继续前进。因此,在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风运动是十分必要的。从1942年春天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整风运动。这次整风运动的任务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62.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会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略决策?

1950625日,朝鲜内战爆发。27日,美军武装干涉朝鲜内政,扩大朝鲜战争,同时命令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向台湾海峡出动,侵犯我国主权。中国人民坚决支持朝鲜人民抗美救国的正义斗争,并警告美帝国主义不得侵犯中国主权。但是,美帝国主义置若罔闻,疯狂地进攻朝鲜北部,并把战火烧到我国东北边境,严重地威胁我国安全。在这个关键时刻,中共中央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抗美援朝”是完全必要的。首先,是为了履行国际主义义务;其次,是保卫祖国安全的需要。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加强了我国的国防力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创造了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

63.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会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

193512月瓦窑堡会议后,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蒋介石虽然在对日态度上发生某些变化,但并未放弃“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为了改变西北战场“剿共”不利的局面,他于193612月亲临西安督战,逼迫张学良、杨虎城继续“剿共”。张、杨连续几天向蒋介石进谏,都遭到蒋的严词训斥。在这种情况下,张、杨被迫对蒋介石采取了“苦谏不从,临之以兵”的方针,于19361212日发动了西安事变。事变一发生,中共中央在弄清情况并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如果把南京置于同西安敌对的地位,有可能造成中华民族极端危险的新的大规模内战,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和国内亲日派欢迎的局面。现在,仍有可能争取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从而为结束内战,一致抗日创造条件,这是全国人民和一切愿意抗日的各党各派各界各军欢迎的前途。因此,坚决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西安事变。

64.中国共产党是怎样坚持“一国两制”,实现香港、澳门回归的?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71日和19991220日,中国先后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开始由构想进入实践。江泽民在香港”2001年财富全球论坛”开幕晚宴上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香港回归后的成就,重申”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中国政府的长期基本国策,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动摇和改变。”这一论断是建立在”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基础之上的。

65.中国共产党是怎样阐释中国当今社会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关系的?

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是邓小平治国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保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发展是目的,是硬道理。发展首先是经济,但不仅仅是经济,也包括政治和文化诸方面的全面进步。改革是动力,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稳定是前提,是发展和改革必备的政治社会条件。

66.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党的二大提出了组成”民主主义的联合阵线”的设想,对于与当时的国民党是实行”党外合作”,还是”党内合作”,与会者发生争论。后者由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倡议并得到共产国际的赞同,由于中国共产党当时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这年8月的西湖会议最后接受了”党外合作”的建议。此外,孙中山等中国国民党领袖从他们的政治理想和追求出发,一方面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输进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不赞同”党外合作”。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之后,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要战胜强大的敌人,仅靠无产阶级孤军作战是不够的,必须联合一切可能的革命同盟军,于是党的三大正式确定了实行以”党内合作”为形式的国共合作方针。所谓”党内合作”,就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期把国民党改造成为各革命阶级的联盟。

67.中国共产党目前自身建设中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是什么?

19979月,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初步提出了我们党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2001年,他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必须继续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两个基本问题,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求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创造力努力提高党的反腐防变与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求我们党始终树立正确执政观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决抵制一些党员干部身上滋生出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思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两大历史性课题”的提出,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

6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怎样诞生的?

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国共产党发动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血腥屠杀的第一枪,开始了人民军队的创建工作。19279月,毛泽东领导和发动了秋收起义,成立了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为建立新型人民军队奠定了基础。19285月,朱德率领南昌起义保留下来的军队与毛泽东领导的军队在井冈山会师,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与此同时,党在其它地方也开展了创建根据地和红军的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在战争中不断壮大。抗战结束时,人民军队已经发展到120多万人,民兵220万人。为加强领导,中央军委决定将八路军、新四军统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五大野战军主力部队,打败了国民党800万军队。解放后,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在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道路上不断前进,担负着保卫无产阶级政权、抵御外来侵略等光荣使命。

69.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的制定及修正简况(一大至十六大)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六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六次党章。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921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英文版。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197199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922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08510页)

三大修正党章

1923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35537页)

四大修正党章

1925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五大修正党章

1927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6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421页)

六大党章

1928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348354页)

七大党章

1945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九册第569577页)

八大党章

19569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全文载于1956927日《人民日报》)

九大党章

19694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特别是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全文载于1969429日《人民日报》)

十大党章

19738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全文载于197392日《人民日报》)

十一大党章

19778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全文载于19778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

19829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全文载于19829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11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99210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新党章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全文载于19921022日《人民日报》。)

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9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文载于1997923日《新华每日电讯》。)

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11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70.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主张民族不论大小、不论先进或落后,都应该一律平等,互相团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渐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不平等。


(来源:公选王 责编: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